福州擔保公司,京東方A:關于為福州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合肥京東方光電科技、京東方光科技有限公司、順風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星星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奧普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中航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盛波光電科技有限公司、陜西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天電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擔保公司。
證券代碼:000725證券簡稱:京東方A公告編號:2015-081證券代碼:200725證券簡稱:京東方B公告編號:2015-081
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為福州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福州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州京東方”)是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下屬控股子公司,負責實施公司福州第8.5代新型半導體顯示器件生產線項目(以下簡稱“福州8.5代線項目”)。為滿足項目資金需要,福州京東方擬向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開行”)申請總額不超過20億美元或等值其他貨幣的8年期中長期貸款(在中長期貸款項下可做項目短期貸款、押匯代付、信用證及短期保函等業務品種,期限不超過1年)和30億元人民幣的6年期保函額度支持。根據國開行要求,公司須為福州京東方中長期貸款(包括其項下的短期貸款、押匯代付、信用證及短期保函等業務)及長期保函額度提供相應保證擔保。
本次擔保事項已經本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尚需提交股東大會批準。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福州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西環北路36號
1
法定代表人:張帆
注冊資本:五億五千萬元整(最終注冊資本金為180億元)
成立日期:2015年5月13日
營業范圍:薄膜晶體管液晶顯示器件相關產品及其配套產品投資建設、研發、生產、銷售(經營場所另設);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但國家限定企業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企業管理咨詢及服務;房屋租賃;機械設備租賃;顯示器件相關產品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依法需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主要股東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92.64股權;福州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有7.36股權。
最近一期狀況:
單位:人民幣元
項目2015年1-9月
營業收入0
利潤總額-2,251,298.28
凈利潤-2,251,298.28
項目2015年1-9月
總資產555,440,549.92
總負債7,691,848.20
凈資產547,748,701.72
三、擬簽署的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保證人: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被擔保人:福州京東方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貸款人: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擔保代理人: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擔保金額:
2
(1)20億美元或等值其他貨幣的中長期貸款(包括其項下項目短期貸款、押匯代付、信用證及短期保函等業務);
(2)長期保函額度人民幣30億元。
主債權期限:中長期貸款期限8年;長期保函期限6年,自每筆保函開立日起計算。
擔保期限:主合同項下每筆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生效條款:擔保相關協議在雙方有權審批部門批準后生效。
四、董事會意見
本次被擔保人為公司下屬控股子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對其持股比例為92.64,由于被擔保公司的日常運營均由公司負責,其他股東未按照其持股比例提供相應擔保。本次擔保將有利于促進項目資金及時到位,保障項目順利進行。
本次為下屬子公司提供保證擔保折合人民幣約為158億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的20.75,項目公司運營情況良好,新建項目進展順利,不會對公司的正常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本次被擔保人為下屬控股子公司,未提供相應反擔保。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公司實際對外擔保金額合計364億元,占2014年12月31日經審計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總額的47.82。
此外,公司無其它擔保事項,無逾期擔保事項。
六、備查文件
第七屆董事會第三十三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3
京東方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5年12月9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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