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福建商業高等專科學校2015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招生工作(以下簡稱“高職招考”)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各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15年高職招考工作。
第二條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福建商業高等專科學校
第五條學校代碼:11313(全國代碼)
第六條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高等專科學校
第七條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福建商業高等專科學校
第九條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第十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條辦學地點: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義井19號(湖前校區)、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貴安溫泉度假區(潘渡校區)
(注:我校大一、大二的學生在潘渡校區就讀,大三在湖前校區就讀)
第十二條基本情況:學校是一所具有百年辦學歷史和光榮傳統的省教育廳直屬的公辦商科類普通高等學校,享有“百年學府、閩商搖籃”的美譽,其辦學淵源可追溯到由愛國僑領黃乃裳創建于1906年的“福州青年會書院”。2007年獲教育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等級。2008年被評為福建省首批省級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學校現有湖前、潘渡2個校區,占地面積1200多畝。設置8系3部,38個專業,在校全日制專科生9000多人。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條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錄取
第十六條2015年福建商業高等專科學校高職招考招生計劃
專業代碼專業名稱招生類別計劃數學費(生/學年)備注610204服裝設計中職美術類307200元670102產品造型設計中職美術類307200元640106酒店管理中職旅游類456000元偏向烹飪與營養學590301通信技術中職電子信息類456000元590129計算機應用技術中職計算機類506000元偏向工業工程管理590110動漫設計與制作中職計算機類506000元偏向設計620504連鎖經營管理中職財經類556000元620401市場營銷中職財經類556000元590301通信技術面向高中506000元與中興通訊合作辦學590302移動通信技術面向高中1006000元與中興通訊合作辦學560404樓宇智能化工程技術面向高中306000元590129物聯網應用技術面向高中306000元560702物業管理面向高中606000元620501工商企業管理面向高中606000元620405電子商務面向高中606000元640106酒店管理面向高中606000元640101旅游管理面向高中606000元640104旅行社經營管理面向高中606000元640107會展策劃與管理面向高中606000元660112文秘面向高中606000元670308新聞采編與制作面向高中356000元670312信息傳播與策劃面向高中606000元670304影視多媒體技術面向高中306000元620106金融保險面向高中606000元620304國際貿易實務面向高中606000元620304物流管理面向高中606000元660102應用英語面向高中606000元660103應用日語面向高中306000元620102稅務面向高中606000元企業會計與稅務620204會計電算化面向高中606000元合計1565——
2015年我校高職招考具體招生專業及指導性招生計劃以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編印的招生計劃本上公布的信息為準。
第十七條我校高職招考招生計劃通過福建省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八條根據教育部關于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 職業技能”評價方式的精神,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凡報考我校面向中職生招生專業(除美術類外)的考生,其文化課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