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時間為:2022-3-24
福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21年度就業滿意度評議項目采購招標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福建省政府采購等有關規定,2021年度就業滿意度評議項目進行網上公開采購,現誠邀具有相應資質及實力的單位(機構)前來參加。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標項目
2021年度就業滿意度評議項目
二、參加招標資格條件
(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和福建省政府采購有關文件規定的條件;
(二)具備合法的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等;
(三)參加本項目前三年內(不足三年的按公司成立時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站的政府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四)具有國家級或省部級就業相關重大課題研究項目業績;或有過就業規劃、政策研究、就業滿意度、就業質量、就業形勢等相關項目業績;或具有開展過針對勞動者和企業大型調查相關經驗;
(五)應具有3-5人及以上的專職人員,項目團隊成員包括經濟學、管理學、社會學等相關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其中高級職稱不少于1人。
(六)具有本項目生產、供應或實施能力。
三、截止時間
本公告發布即日起至2022年3月24日17時止。
請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投標報價密封加蓋單位公章后送交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處,并提交有效資質證明材料。
四、投標須知
(一)投標單位應填寫全稱,同時加蓋單位公章。投標文件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投標單位按要求填寫產品單價(均以人民幣報價)及其他事項。投標文件中注明的投標價格、數值等大小寫不符的,以大寫金額、數值為準。投標文件因字跡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概由投標單位負責。
(二)投標委托:如投標單位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須持有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的《授權委托書》。
(三)投標文件須對招標單位的具體招標內容有實質性響應,包括所有投標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產地、質量標準、單價、結算方式、送貨方式,所有產品報價均為含稅發票并送達采購單位指定位置之價格。
(四)無論投標過程中的做法和結果如何,投標單位自行承擔與參加本次投標活動有關的所有費用。投標有效期:自開標日起10天內投標書應保持有效。在特殊情況下,招標單位與投標單位可協商延長投標書的有效期。
(五)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單位對招標內容有疑問時可咨詢招標單位。
(六)投標以后,如果投標單位提出書面修改和撤標要求,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招標單位,招標單位可予以接受,但不退回投標文件。
1.投標單位修改投標文件的書面材料,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招標單位,以替代原有的投標書。
2.撤回投標須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的正式文件,但開標后不得撤回投標。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林毅斌
聯系電話:0591—87529930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鼓東路44號1304
附件:
1.2021年度就業滿意度評議項目采購招標辦法
2.2021年度就業滿意度評議項目技術服務要求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2年3月17日
附件1
2021年度就業滿意度評議項目采購招標辦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福建省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制定本項目網上公開采購辦法。
一、項目名稱
2021年度就業滿意度評議項目
二、采購用戶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三、采購辦法
本項目采取招標方式采購,通過綜合性評分法進行確認。
四、參加招標資格條件
(一)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和福建省政府采購有關文件規定的條件;
(二)具備合法的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等;
(三)參加本項目前三年內(不足三年的按公司成立時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和“中國政府采購”網站的政府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四)具有國家級或省部級就業相關重大課題研究項目業績;或有過就業規劃、政策研究、就業滿意度、就業質量、就業形勢等相關項目業績;或具有開展過針對勞動者和企業大型調查相關經驗;
(五)應具有3-5人及以上的專職人員,項目團隊成員包括經濟學、管理學、社會學等相關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其中高級職稱不少于1人。
五、應提交的相關資質證明文件資料
(一)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證明等;
(二)提供參加本項目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三)提供研究項目業績的協議書或相關報告成果;
(四)提供詳細、合理、清晰的工作計劃(包括并不限于方案目標和主要內容、指標體系設計思路、滿意度調查方案、數據分析思路、進度安排等);
(五)提供團隊成員的基本資料(含專業、職稱證明、近一個月人員本單位社保繳納證明復印件等);
提交的復印件應是最新、清晰、有效并加蓋持有者的公章,并有原件備查。
六、評標辦法
本項目由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處牽頭,由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規劃財務處、人事人才研究所等有關人員組成議價小組。投標價格超過預算價格(15萬元)按廢標處理。評標采用綜合性評分法,即議價小組通過對價格、執行計劃方案、項目團隊、研究基礎經驗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得分最高的即為中標單位。中標結果以《中標通知書》形式書面通知中標單位。
八、合同簽署
中標單位應按《中標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與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簽訂采購合同,作為本項目采購的重要依據,否則按開標后撤回投標處理。采購人在招標時有變更數量的權力。
附件2
2021年度就業滿意度評議項目技術服務要求
一、項目概況
2021年度就業滿意度評議,總價不超過15萬元。
二、規格及相關要求
(一)設計評價指標體現
全面厘清福建省就業滿意度具體的影響因素,建立契合福建實際的評價指標體系。
(二)開展滿意度調查評價
對全省9個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開展滿意度調查,調查人群覆蓋所在地各類勞動者,包括不同性別、不同學歷、不同戶籍以及不同就業類型(特別是高校畢業生、農業轉移人口、就業困難人員、貧困家庭勞動力、創業青年等)的各類勞動者。調查樣本數要不少于5000份。
(三)有關工作要求
1.中標單位對采購人發放及回收的網上問卷進行審核、抽樣回訪、匯總、數據處理,確保問卷數據完整、真實、有效,邏輯關系合理。
2.中標單位針對本項目運用國際先進的測評工具模型,設計政府促進就業滿意度指數,通過量化的指數,直觀反映政府促進就業的整體水平。
3.中標單位組織專家負責撰寫2021年度福建省就業滿意度分析報告,連同調查表一并于2022年4月30日前提交省人社廳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處。
4.中標單位要做好評議數據的保密工作,不得外傳、泄漏評議數據等信息。
三、服務期及服務地點
(一)合同包:1年
(二)服務地點: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定地點(以合同簽訂的具體地址為準)。
四、違約責任
(一)因中標單位原因造成服務合同無法按時簽訂,視為中標單位違約,對采購人造成的損失的,中標單位需支付相應的賠償。
(二)在簽定服務合同之后,中標單位要求解除合同的,視為中標單位違約,對采購人造成的損失的,中標單位須支付相應的賠償。
(三)若中標單位出現以下情形中任意一種情況,均視為中標單位違約,采購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如果已經簽訂合同的則合同自動解除,且中標單位還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中標單位中標后,中標單位的提供的服務與報價文件響應的不符的;
2.中標單位自動放棄中標的;
3.中標單位在中標公告期結束之日起30個日歷天內(因中標供應商原因)未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的;
4.中標單位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
5.中標單位未響應詢價文件服務期的。
(四)在明確違約責任后,中標單位應在接到書面通知書起七天內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等。
五、其它要求
(一)本項目不允許中標單位以任何名義和理由進行轉包,如有發現,采購人有權單方終止合同,視為中標單位違約,中標單位違約對采購人造成的損失的,需另行支付相應的賠償。
(二)本詢價文件未明確的其它約定事項或條款,待采購人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訂立。